FDA对食品标签的一般规定

[ 字号: ] [ 关闭 ] 2008-2-24 14:38:36 原创 作者:admin 浏览次数: 发表评论

关键词:FDA 食品标签

1、什么是食品名称,它须标于何处?
食品名称是说明该食品的特性,必须标于标签的前面或主展示面及任一备用主展示面。
 
2、标注的食品名称是否应明显?
标注时使用印刷或打印字体,字体粗大,并且该字体必须是正面所有字体最为明显的部分,也最能体现主展示面的特点之一。通常情况下,使用的字号不小于标签上最大字的1/2。
 
3、食品名称应使用什么样的名字?
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,则可作为名称使用;若没有,则使用一描述性、无误导性的名字。
 
4、应将食品名称标于标签何位置?
应与包装底部平行、成行标注。
 
5、何时可将奇特的名字作为食品名称使用?
当消费者了解该食品的特性,该名称已被广泛接受、理解时可使用。
 
6、是否有必要用普通用名或俗名替代新的名称?
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,则必须使用,因为再重新设定新名称易对该食品造成误解。当食品符合名称有关规定时,必须按规定命名。
 
7、对于不同形式(如切成片、整块)食品是否需修改其名称?
如果食品以任一形式(切片、整块、半块等)销售,须在标签上注明该食品的构成形式。
 
8、什么样的食品必须注明“仿真食品”?
仿真食品是一种新的食品,它类似于传统食品、是传统食品的替代产品,含有较少的蛋白质,或少量必要维生素或矿物质,标注时必须注“仿真”字样。
 
9、对“仿真”字体和醒目程度的要求是什么?
与该产品上标注的产品名称要求相一致。
 
10、汁液(果汁、蔬菜汁)饮料何时需注明原汁的含量?
凡声称含有汁液(果汁或蔬菜汁)的饮料必须注明原汁的含量,可通过标签说明、在标签上画有水果或蔬菜的图案、品尝及外观等方式,使消费者确信饮料中含有原汁。
 
此类饮料包括非碳酸饮料、碳酸饮料,100%全汁、浓缩汁、稀释汁及标有汁液而实际上不含汁液的饮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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